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申请时间(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
在解决劳动纠纷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必须先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后如果当事人仍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①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4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祈人作缺席裁决。 ②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③开庭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听取申诉人及被诉人的答辩;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期裁决。 ④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日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⑤仲裁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申请人提交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应当在开庭前五日书面通知双方开庭日期和地点;仲裁庭应当先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本质上即劳动者提供劳动,而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但是如果是单位拒不支付报酬、劳动者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是双方之间存在其他劳动争议的,此时双方除协商途径解决问题之外,双方可以进行申请仲裁或者是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4人已浏览
282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2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