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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房屋已通过买卖、赠与等民事行为发生权属变更、转移,但未依法办理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的,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登记的产权人为被征收入。法定...
XX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实行业绩考核和年度审核,并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信用档案管理系统,考核结果和年度审核结果由XX统一在建设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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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建设活动组织实施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拟征收房屋范围,说明符合公共利益的具体情形。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还应当提供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房屋征收部门经审查认为房屋征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报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征收房屋的,应当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并予以公布。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XX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组织实施由XX负责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国土资源、财政、公安、物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入户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并通过拍摄等方式取得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被征收入应当配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入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因被征收入的原因不能对被征收房屋入户进行实地查勘或者被征收入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鉴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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