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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房地产登记资料。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房地产权利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等事项有错误,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不同意更正,且利害关系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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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应当准予登记:(一)申请人是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坐落、建筑面积、用途、幢数、层数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并与记载房屋状况的地籍图、房屋勘测报告一致;(三)不属于本条例第二十条所列的情形。
房地产权利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等事项有错误,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不同意更正,且利害关系人不能提交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归属等事项确有错误的,可以持权利归属等事项可能存在错误的有关证据申请异议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共同申请预告登记:(一)预购商品房以及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预购商品房的转让;(二)以预购商品房设立抵押及其抵押权的转让;(三)以房屋设立抵押及其抵押权的转让;(四)设立、转让房地产权利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为保障将来实现房地产权利,可以持的约定文件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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