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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经审核...
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审查程序: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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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 第十条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向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 出用地申请。农村宅基地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按照《河南省〈土地管理 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凡未经批准或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 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或乡级人民政府限期拆除或没收在 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一、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1、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符合一户一宅。父母不单立户申请宅基地,须随子女居住; 3、村民将原有住宅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的,不予批准; 4、符合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符合年度用地计划; 6、申请异地翻建的,须先拆除原房,交由集体安排; 二、宅基地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 2、村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讨论通过; 3、村建、国土会同村组现场勘查; 4、镇建房领导小组会审通过; 5、村建部门选址审批; 6、国土部门批前公告; 7、国土部门用地审批 8、国土部门批后公示; 9、村建、国土部门会同村组现场放样; 10、村建、国土部门竣工验收; 11、村建、国土部门分别核发房产和土地证书;
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审查程序: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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