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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宅审批程序:(一)农村居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报国土所审核。(二)国土...
一、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有一定的程序,一般来说,履行了这套程序就是合法的,你可以查一下对方建房是否符合这几个程序。这到村集体可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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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建房办申请批准后可以在宅基地盖房子,审批流程如下; 1、申请人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宅基地申请书(或老房权证),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审批表;村委会受理后审批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公室申报; 2、乡镇建房办公室受理后,看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的批准,报县(市)土管部门审批; 3、县(市)土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对符合县(市)整体土地建设规划等要求的发给宅基地使用许可证; 4、有了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后,带着上述材料及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到村委会填表审批、乡镇建房办审批、县(市)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后发给建房许可证。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具体申请报批程序如下: 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 2、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同意; 3、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 4、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5、张榜公布; 6、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7、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 8、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9、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10、下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1 1、国土房管所会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放线定界;1 2、国土房管所工作人员复核验收。
审批原则,(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二)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三)符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用地标准;(四)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尽量利用村内空闲地和原宅基地;(五)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三条农村申请宅基地流程和审批程序参考如下,(一)建房户提出书面申请:由住房困难户提出书面申请交村民小组; (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张榜公告: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加注意见张榜公布,并报村委会; (三)村民委员会根据住户实际,签注意见统一上报,并将花名册报国土资源管理所; (四)国土资源所审查并填写《宅基地审查及现场勘察报告书》:国土资源所派人员现场踏勘,对拟建房使用土地进行丈量,并由国土管理员写出踏勘调查报告;对符合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房户,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将审查结果交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在村内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五)乡(镇)政府提出审批请示:公示后无争议的由国土资源所将用户花名册及相关材料报县国土资源局。 (六)县政府批复:国土资源局代县政府负责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用地户,报县政府批复。 (七)现场放线:对县政府批复同意建房的用户,由国土资源所派人到现场定界、放线。 法律条款:《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五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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