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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快递中途消失,消费者如何从快递公司获得赔偿? 快递中途消失,并没有送到买家手中,快递公司或快递员需要承担快递丢失的责...
一、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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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协商处理,如果要依规处理的话,对于寄件人相对不利。 根据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看这个员工以后想在哪管理和缴纳社保,如果分公司管理缴纳社保等,那就盖分公司的印。
快递公司与快递员签的是快递公司合作协议书算劳动合同. 因为快递员是在快递公司的管理下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具有劳动关系的性质,虽然签订的书面协议未写劳动合同而写的合作协议,但是掩盖不了其劳动关系的本质,所以可以认定是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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