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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系的:当事人换领身份证的,其地址应以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为准(包括门牌号); 2、两者的地址不一致的:应带上该身份证、...
1、可以的: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3条的规定,公民的身份证编码一经确定,就终身不变,具有唯一性,不会应户籍地址变更而影响使用; 2、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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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的: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3条的规定,公民的身份证编码具有唯一性,一经确定,就终生不变,户口迁移不影响当事人的身份证使用功能; 2、当事人也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换领身份证,使两者的地址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如果当事人身份证一直没有换过,户口本的地址就是身份证上的地址。因其它的原因有变动(上学、户口搬迁)等情况,当事人的身份证还没有来得及更换的情况,身份证的地址就无法吻合目前的户口本地址。 身份证上的地址,是行为人办理这张身份证时候的户口所在地。如果之后行为人的户口迁移了,户口地址已经变化,但是身份证如果不去换领的话,就还是原来的地址,所以户口所在地不一定是身份证上的地址,户口所在地应该以户口本为准。 一般的情况,户口本的地址就是身份证的地址(身份证的地址来源户口本的资料)。更换身份证时,一定要带上户口本,在户籍的公安机关才能申请办理新的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如果办理原身份证后未迁移户口,则仍然显示之前的地址,否则显示现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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