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办理、换领、补领该身份证时,地址是与当时的户口本上的地址一致的,但是迁移户口后,身份证还在有效期限内的,可以不换领(此时的地址,就是不...
1、因为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3条的规定,公民的身份证编码一经确定,就终身不变; 2、而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10条、13条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有关系的:当事人换领身份证的,其地址应以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为准(包括门牌号); 2、两者的地址不一致的:应带上该身份证、本人所在的最新的户口本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换领身份证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两者是不影响的: 1、户籍地址(居住证上的):应以本人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为准,与身份证上的地址,是无关的; 2、身份证只要还在有效期限内,就可以继续使用,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3条的规定,公民的身份证编码一经确定,就终身不变,具有唯一性,户口迁移,不影响其使用功能; 3、在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要求当事人换领身份证的前提下,应该换领身份证。一,换领取身份证的手续及需要的证件,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换领期间有急用的,可以同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3天可取,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法律效力等同于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符合异地受理身份证一对一试点的要求的,也可以在居住地的定点派出所,凭本人的居住证原件申请换领; 3、受理窗口受理后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根据身份证的办理进度提示(原则上来说,60天,有条件地区,一般30个工作日左右,具体可以凭“身份证受理回执单”查询办理进度),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经办地的派出所领取身份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身份证和户口簿地址不一致,就要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9人已浏览
1,711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1,7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