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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 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 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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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 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 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
车位分为三类:业主私有(开发商所有)、全体业主共有和人防车位。业主私有车位是指小区业主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产权车位,一般位于地下车库,业主使用私有车位只需缴纳车辆停放服务费即可。倘若产权车位并未卖给业主,则属开发商所有;而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主要指已经被列入公摊面积的公共停车位。如占用业主共有道路设立、改造绿地等设立的停车位,都归业主共有;另外,济南市场上开发商出售的大量无产权车位,则属人防车位,是在人防工程的基础上划分的,所有权归国家,开发商投资后享有收益权,但不等于产权。
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该车位。 如果没有上述情况,那么,投资兴建该地下车库的开发商对此项有专有使用权,有权出售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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