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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
一般来说,小区的地下车位是属于小区的公共财产,但是和小区一样是有产权的,时间也是和小区的产权时间一致。一般来说,住宅性质是70年,商业性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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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共有场所上,没有业主大会的授权不能划停车位,即使划了,停车位也是归业主共有的,不能随便租售。即便地下车位是开发商所有,委托物业出卖或出租,也不能强制出售。可以集合数量多些业主一起对物业施加压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告物业侵权,也可以协商业主委员会看能否依据合同约定换物业公司。
如果在没有满足业主需要的情形下,将小区地下停车位出售是不合法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如果在没有满足业主需要的情形下,将小区地下停车位出售是不合法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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