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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的认定:用工期限较短,并及时结清劳务费用。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分: ⑴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⑵用人...
符合下列特征的认定构成雇佣关系: 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 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雇佣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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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劳动关系则是其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大致就是这样,如果有具体咨询上的事情建议电话联系。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是有区别的,主要区别如下: (1)受调整的法律不一样、解决纠纷的法律程序不一样。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受劳动法的调整,有纠纷时要先再诉讼。而雇佣关系受民法调整,产生纠纷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2)主体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非常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 (3)提供劳动者与接受劳动的地位不同。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此外,劳动者不得同时与2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关系。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仅在雇佣工作的范围内听取、接受雇主的指示,除此之外,雇员不受雇主的任何管理和约束,还可以先后为不同的雇主提供劳务。 (4)享受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解除的经济补偿金、,要缴纳社保等。而雇工则除了工资,无其他的福利待遇。
1、概念不同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系。 2、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不同 雇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用人必须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 同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雇人则需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劳务。劳务关系中双方只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并不存在服从管理与被服从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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