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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工作不是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如果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属于违法...
员工常有一般违纪行为,但每次都不严重,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一般违纪的次数多了累积过后可能构成严重违纪,公司可以在规章制度的制定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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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判定劳动者尤其是孕期女职工严重违纪需要慎重,单位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劳动者确属严重违纪才行。如果是一般的违纪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就属于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单位的规章制度首先应当合法,其次经过与劳动者民主协商(主要是避免违法条款、明显有失公允的条款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最后经过公示。建议你补充一下怀孕女职工的“严重违纪”的具体行为,以及单位是否有相应的规定,来帮你看看是否属于严重违纪。
《》第三十九条赋予用人单位可以不经劳动者同意、无需预告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其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违纪”)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最为多见,引发的争议亦最多。因此,当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从严审核,必须有制度依据、事实基础且解除程序合法。
员工在去找新的工作吧。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客户的投诉是属于严重违纪行为。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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