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展销会、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要求柜台出租者承担赔偿责任。根据《/ll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主办者应该承担责任。消费者可以将主办者列为被告。在普通诉讼中,因汽车质量而提起的合同之诉,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原告只能起诉汽车的销售者,并要求销售者承担责任。但实务中,消费者常出于种种考虑,如:销售者承担责任的能力、案件管辖地、诉讼是否方便等因素,而不愿意起诉汽车销售者。消费者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关于消费者在展览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而受到损害的规定,选择最有承担责任能力的主办者作为被告。而作为主办方承担销售者责任的法理依据就是: (1)购买者出于对主办方的信赖而购买; (2)主办方在汽车交易中得到利益;有利益享受必有责任承担,这是法律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不承担责任,如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协商解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