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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应当担责。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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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也就是说,在展销会主办期间,消费者应直接向销售者或者提供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后,在可以找到销售者或服务者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或提供服务的服务者要求赔偿;但如果消费者与销售者相距太远,索赔不方便或难以找到销售者或服务者时,消费者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租赁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租赁者赔偿后有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的权利。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当然可以,只要你有购买的发票。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第四十四条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四十五条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我不要卖家还要上诉”指的是? 您如果在网上买到假货了,可以直接要求商家假一赔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您购买的网站是第三方交易平台,您也可以向平台投诉,要求他们处理。 如果不行的话,您也可以到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投诉,最后的话还可以走仲裁、诉讼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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