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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
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应该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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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未签订的,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即按该期间用人单位应发工资(实发工资+扣除的社会保险费用及费用)计算。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次日开始计算。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两款不同的法律责任: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就是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
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就辞退员工,如果属于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赔偿;属于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未签约的期限如果超过一个月的,单位还需依法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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