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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是指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活动场所,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反应一个国家、民族物质条件和精神文明的窗口...
《刑法修正案(八)》之所以对扒窃行为入罪,并且不限定数额,一方面是由于一些扒窃犯罪分子作案时身藏凶器,在行窃过程中败露,若受害者反抗可能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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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关于公共场所严禁吸烟的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公共环境,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2、《国务院关于公共场所严禁吸烟的规定》第二条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放映厅、游艺厅(室); (二)会议厅(室)、礼堂; (三)图书馆、档案馆、科技管、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等室内活动场所; (四)托儿所、幼儿园; (五)中小学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其他各类学校的室内教学、活动场所; (六)商店、书店、邮电业、金融业的营业(交易)厅; (七)医疗机构的挂号区、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 (八)电梯间和公共交通工具内,汽车站、海港客运站的候车(船)厅、售票厅; (九)市人民政府确定其他公共场所。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吸烟室(区)。
扒窃得手后即属于盗窃罪的既遂,连续扒窃两次,侵犯了二个人的财产权,盗窃既遂了二次,算二次盗窃。 扒窃不论数额多少都构成盗窃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公共场所是指人群聚集,公共场所治安处罚条例中是指供人们学习、工作、社会交往、休息、文体娱乐、参观旅游及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共建筑物、场所及设施。公共场所属人为环境,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从出生到死亡,人的一生与之有密切关系。 大致可分为五类: ①生活服务设施:旅馆、招待所、理发店、美容店、浴室等; ②文体娱乐设施:卡拉OK歌舞厅、影剧院、体育馆、游泳馆、桌球室、游戏机室等; ③公共福利设施:医院、疗养院、殡葬场等; ④商业交通设施:商场、候机室、候车室、候船室等。 ⑤网络公用空间:bbs、游戏大厅、网络虚拟公共空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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