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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出台的限购政策中规定,非本地户籍购房者有当地三年及以上或证明的,限购一套住房。本地居民已经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当地购买住房。作...
1、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地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3年以上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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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 2、交齐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4、贷款银行的其他要求,然后是您要提交的资料:1-买卖双方填写的《购房抵押贷款申请表》;2-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意向书》;3-收入证明;4-身份证和户口薄及婚姻状况证明;5-配偶身份证;6-若购房人无当地市常住户口,还需要提供暂住证及当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的证明文件;7-售房人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一)非本市户籍 1、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半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2、对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3、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4、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提供补缴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二)高层次人才 1、属于规上限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企业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人才、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的劳动合同及本市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2、经市人才主管部门同意引进或纳入政府管理服务备案的非本市户籍院士、领军人才等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在本市连续工作满1年以后,允许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
外地户口和北京本市户口不论全款贷款都是一样“享受”京15条的政策,2011年2月16日开始实施的:京15条是2月16日出台的,所谓15条也是对京八条的一个细则,主要内容有一下几点: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3、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4、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5、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注:社会保险证明这个是累计五年,以前必须是不能间断的,现在是累计五年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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