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事故...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事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9人已浏览
363人已浏览
547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