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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公司决定不续签的,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决定不续签或者在公司提高或维持劳动条件的情况下拒绝续签的,没有经济...
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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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 2、这项新的补偿的计算开始时间为2008年1月1日,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主动与劳动者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的有关事宜,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依然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情况下不能获得经济补偿;反之,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有可能需要承担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一、劳动合同期满有无补偿金 我国《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具体情形有以下几种: 1、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解除;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的; 4、因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双方解除合同的; 5、单位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以上五种原因,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依法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双方合同期满,属于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双方劳动法律关系正常终结,权利、义务终止,单位即无法定义务也无法依据给予劳动者补偿。 因此劳动合同正常期满,不存在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问题。 二、经济补偿金能分期支付吗 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一些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时,用人单位是应当一次性支付的,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办法》第2条明确的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应当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12条规定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因此,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应当一次性支付,用人单位要求分期支付的,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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