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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是需要申请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在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及因工作原因受伤。试用期仅仅是用人单位与...
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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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是工伤。经过合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与招用的劳动者是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规调整,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应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该规定明确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只要符合上述法定情形,职工所受伤害无论是否由第三人侵权引起,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期间发病然后住院应属于工伤。从2000年实行劳动合同制开始,不论是否是劳务派遣,社保是肯定要全部缴纳的。2、你父亲参加工作的依据是一九八四年十月五日国务院发布的《国营建筑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和使用农村建筑队暂行办法》(1991年废止,被《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代替),而该规定中关于医疗的规定是第第九条:农民合同制工人在企业工作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以三个月为限,医药费和停工期间的生活费待遇与固定工相同,由企业负担.病愈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或停工医疗到期尚未痊愈的,企业可以辞退,并由企业酌情发给一至两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非因工死亡的,由企业一次发给两个月本企业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并可发给其供养直系亲属三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的救济费.因工负伤,由企业给予免费医疗,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生活费.医疗终结(一般以六个月为限),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由签订合同的县或乡有关单位送回原所在生产队安置,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农民合同制工人因工致残抚恤费、因工死亡或因工致残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回乡安置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比照固定工的现行有关规定发给,从劳动保险专项基金内支付.劳动保险专项基金,由企业按农民合同制工人标准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按季或按月支付给签订劳动合同的县或乡有关单位包干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包干后,其他善后问题一律由签订劳动合同的县或乡有关单位负责处理.并未规定养老保险的问题。1991年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第25条:企业招用农民工,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其中,招用农民轮换工,实行回乡生产补助金制度。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和回乡生产补助金制度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1986年《北京市国营企业使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管理办法(试行)》(至今有效),第二十一条农民合同制工人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应按使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人数,每月(每人)提取相当于本系统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上一年月平均标准工资百分实十七的数额,作为养老保险基金(包括退休养老金、医疗补助费,丧葬补助费等),并另提取百分之三作为管理费,由企业按月支付给原招收地的有关部门或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和管理费在税前列支。养老保险基金由企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存入银行的专门帐户、实行专款专用。银行按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率付息。各级劳动部门对养老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所以,你父亲的1985年至2000年的保险应由单位缴纳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3、关于你父亲工伤死亡的赔偿问题,鉴于,现在你父亲是劳务派遣,那么可以找派遣公司要求工伤死亡的相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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