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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符合哪些条件?社区咨询小组成员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签约后才知道房子有五年的租约在先。现在租客不愿意结束租约,听中介说,我要等到租约期满才能入住。请问这是有法律依据的吗?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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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咨询小组成员碧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金额达到2千元即构成立案追诉的标准!如果不构成犯罪标准,而有诈骗行为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我入职一家国企,当时说是一个月的试用期。在我入职一个月以后,单位因其他原因想把我辞退,对我说试用期是两个月,并以各种理由说我不符合合同岗位。单位这么做违法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首先,得看您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有没有约定试用期,如果约定了,他们应该按照合同执行。其次,单位说您试用期不合格,他得给出一个不合格的书面理由,为什么不合格以及是不是属于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如果不属于,那么他们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您能有充分证据证明单位是违法解除和您之间的劳动关系,那么您可以去法院起诉单位履行合同,要求继续工作或者要求单位承担赔偿金。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去工会投诉。
社区咨询小组成员碧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保安是否是在履行职务行为的过程中将里打伤,另外,保安为了维持歌厅的秩序将里打伤也属于职务行为,如果事情不是发生在歌厅,那么保安就不是在从事职务行为的过程中致人受伤,歌厅不应当给予赔偿,如果是前者,无论保安是否存在过错,歌厅都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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