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昆山大病医保怎么报销比例?

2022-07-17
《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05]13号 第三十七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部分分段支付以及基本医疗费用封顶的办法: 1、住院起付标准按不同等级医院分别设定: (1)一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为在职300元,退休200元; (2)二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为在职600元,退休500元; (3)三级医院及转外地上级医院,起付标准为在职1000元,退休800元; (4)定点医院之间转院,以上一级医院起付标准,实行补差结算。 (5)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实行递减制,其中第二次住院为标准的80%,第三次住院为标准的50%,四次以上住院不再实行起付。 (6)按规定设置的家庭病床,每180天作一次住院起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连续住院超过120天的,每120天作一次住院起付。 2、超过住院起付标准到5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由统筹基金分段按比例支付,参保人员个人适当自负,自负比例如下: (1)起付标准以上1万元(含)以下的,在职自负12%,退休自负6%; (2)1万元以上2万元(含)以下的,在职自负10%,退休自负5%。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