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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昆山门诊医疗费用的结付标准 参保职工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含定点药店配药,下同),按以下划账:先从个人账户...
一、医保的特殊性决定要防范无病不参保,有病才参保的投机行为,所以有如下规定: 1.参保后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3个月之后才能够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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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院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1.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3.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 4.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 二、住院医保的报销范围如下: 1、新参保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2、社保卡挂失,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3、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 4、欠费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5、手工报销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6、符合本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在外埠就医时发生的费用; 7、当年度费用须在次年1月20日前申报。
2015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开始征收了。请居民朋友们在规定时限内到南湖苑社区卫生服务站交纳保险费用。 参保对象为: 1.本市在籍居民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无工作单位的(含灵活就业人员)及未参加儿童统筹医疗的人员; 2.持1年以上暂住证并在本市从事农副业生产的非本市籍居民; 3.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在校大学生; 4.纳入新市民积分管理符合参保条件的新市民子女; 5.中途参保者:新生儿(出生后)、退伍军人(到地方后)、外地迁入人员(户口迁入后),在一个月之内凭相关材料(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和户籍证明、退伍军人凭户籍证明和复员证、外地迁入人员凭户籍证明)经杨舍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方可参加。 这次交纳的保险时间为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在校大学生保险期限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参加者必须按规定标准在2015年6月15日前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基金。一年一保、先交后保制度,病后不补交,中途不退保 2015年度基金标准为800元/人,其中个人出资210元/人,市、镇两级财政补助590元/人。若有中途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另:2014结算年度(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请带好身份证、市民卡、医疗费用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等相关材料于2015年的8月31日前到杨舍镇居民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南湖苑的居民朋友们,健康是人类第一大财富,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抵御疾病风险,选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家庭留一份安心。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其他城镇居民,学生和儿童,发生10万元(学生和儿童:18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学生和儿童: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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