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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赠与过户,是需要赠与合同的。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
赠与房屋未转让,但赠与合同未被赠与人撤销或者依法撤销的,赠与合同一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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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为赠与过户,则需赠与合同。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地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依法备案的,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备案的买卖合同。
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赠与房产过户流程有: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有的地方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要的。办理房产赠与公证由房产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二、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证明)及其复印件; 2、受赠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房产赠与书、房产受赠书或房产赠与合同文本; 4、被赠与房产的所有权证书; 5、赠与房产属共同所有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赠与人将该房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6、赠与房产属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7、赠与房产属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区、县人民政府或市局以上主管部门批准赠与文件; 8、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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