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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A原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了为期3年的。在合同期内

2022-10-10
第一个问题:甲厂的行为并不构成法律责任,因为他没有明确的说谁的是假冒产品,所以乙没有理陪的胜算二、情况发生后,张成了原告,厂方被动,委员会在没有答辩书的情况下也一样可以开庭的。按正常程序,先由委员会审理后法院才会接受起诉的;三、合资企业是否有责任这和当时签订合同时的情况有关联的,在其不知情或员工故意欺骗的情况下签订是不用负任何责任的,但是马应该要负担原厂的合同上所签订的损失的,因为这个合同不算解除。四、周丽只要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曾在餐馆工作,并能证明是因为在此工作而受伤的话,就可以胜诉,而且中间有半年多的工作时间没有签订任何的劳动协议,也是可以起诉的。五、如果是承包合同,合同上没有签订婚、产假期的话,甲公司是有权扣发工资的,如果是劳动合同的话,上面应该会有对婚、产假的细节,应按合同处理,如果没有,甲公司是可以这么做的,只是于道德不符,没有法律依据继续合同就是最好的依据。我眼睛不太好,打电脑很费力,不能详细的一一解答的地方,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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