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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4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2021-03-18
根据房屋使用权性质不同,处理方法不同。 1、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4、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是由于现在国家对于此灰色地带没有相关政策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所以现在有关产权到期的问题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应该如何办理。理论上讲,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但目前实践中很难确认出让金的金额。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四十年产权房屋交易要交的税费”等法律知识。相信大家对于四十年产权房屋交易要交的税费应该都有了基本的了解。综上所述土地增值税未超过5年的按房价1%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房价1%或者差额的20%缴纳,万分之一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缴纳,以上供大家参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相关法规

根据民法原理和《民法通则》第71条,所有权是完全物权,无期限的限制,只因为转让、灭失、抛弃或国家征用等原因才能导致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所有权的一种,当然不存在年限问题的。而商品房所占用的、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限制的。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2条规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较高年限为70年。”期限从土地使用者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通常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于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的明确约定)。而购房者所得到的土地使用权,是开发商转让给购房者的。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2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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