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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线路。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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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 国务院法制办于09年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调整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范围,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不再认定为工伤。 征求意见稿删去了条例中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考虑是,2006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施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可以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得到补偿,同时还可以通过民事赔偿的途径解决,将机动车事故伤害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而未将非机动车事故纳入范围的现行规定,导致了政策上的不平衡,各地方、各部门和职工强烈反映这一规定有失公平,要求修改。 征求意见稿删去了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并删除了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行为导致事故伤害的这两种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但是现在还是按照之前的规定如果致伤的“机动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范围的,可认定为工伤,但职工若因酒后驾车、无照驾驶和驾驶无牌照车辆导致伤亡,将不予认定为工伤。可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应提交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若能证明是机动车事故,则应认定为工伤。
如果有买工伤保险,先去社保基金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再和老板谈老板应赔偿的部分;如果没有买社保,就直接和老板谈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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