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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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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如因以下四种类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样应支付经济补偿。 1、试用期员工被迫离职的。 2、用人单位向试用期员工提出解约动议,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约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的,或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经常请病假,如果确有疾病的,则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予以辞退,否则应以两倍的经济补偿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
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间,以试用不合格要辞退员工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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