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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发票丢失,可以向发票开具...
办理房产证,是需要购买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去办理的,即使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代理人也是需要同时携带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才可以办理的。 二、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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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视以下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第一,如果您购买的是现房且已经办理房产登记手续,那么您大可不必为此担心,只要您是按法律程序操作的,在房产登记管理部门都会有备案,所以补办合同应该也是不成问题的,不会给您带来太大麻烦。即使没有办理登记,开发商处也会有您买房的记录,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会随意地抵赖。 第二,如,果您购买的是期房,那么您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登记部门进行查询,如果有登记,径直找到开发商去说清情况补办购房合同即可。因为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所以,一般情况下,您在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都是可以查到相关备案的,这样开发商也就无法抵赖。
购买新房的购房发票由房地产公司出具,遗失的可以到房地产公司咨询所属管辖的地税局查询发票存底、申请补办,购买二手房的购房发票遗失的可以到二手房交易市场查询留底的复印件。
1、购房发票也分为两种,如果是首付款发票丢失了,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可以进行办理房产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如果购房者把全款的购房发票弄丢了,那么就需要请求发票开具方提供证明,购房者可以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由开发商出具发票的存根并加盖印章,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房屋权属登记分为: (一)总登记 (二)初始登记 (三)转移登记 (四)变更登记 (五)他项权利登记 (六)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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