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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规定将商品房买卖合同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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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商品房合同备案盖章的问题的看法是:购房合同备案制度是房管局部门防止开发商一份多卖的一种有效手段。旨在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利。该有房管局备案章的购房合同才具有真正的法律效力的。
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报成功后,打印正式的(电子)合同,购房者和开发商履行签字手续,打印的份数依据付款方式确定(一次性付款需打印4份,按揭贷款需打印5份)。
不一定的啊,双方签字也是可以的。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除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情况外,只要买卖双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字或盖章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换而言之,依法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时即生效,而非一定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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