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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个人没有雇佣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
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为公司董事长或者尽力,如果他侵害公司权益,股东有权诉讼。 公司法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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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如果同时是股东的话,必然要对公司出资,这个过程当中,就是将法人代表的个人财产注资转化成公司财产,转化成公司财产后,就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行使财产权利,与法人代表无关,法人代表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公司财产,只有当公司解散的时候,清偿了公司的全部债务后仍有剩余财产的情况下,各个股东才可以按实际出资比例或是其他约定分割公司剩余财产!
公司和个人没有雇佣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公司和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后,个人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个人严重违反工作制度的,公司可以开除个人。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双方的关系是平等的,不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劳动关系是有隶属关系的,公司和个人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因此公司和个人是没有雇佣关系的。
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2、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3、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4、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具有从属的特性。 5、分公司在本质上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安置在异地的派出机构。 6、在法律上,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也就是说它在法律上是从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个体。 7、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8、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9、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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