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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限限制。非全日制用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1年>期限≥3个月,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3年>期限≥1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期限≥3年,无固定期限,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当为试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是指使用者对新招聘的员工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进一步调查的时间。《劳动合同法》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的问题作出有关规定:限定试用期的固定期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细分试用期。具体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3个月。2、劳动合同期满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超过三年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劳动合同法对使用者无论情况如何,都将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的做法的具体措施。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根据该规定,我们可以知道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存在于劳动合同期限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劳动法试用期期限。一些地方性法规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更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因此,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应当按照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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