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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入户新政策规定:基本条件是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和女性年龄分别在50周岁以下和45周岁以下(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未参加...
新规则予以取消。暂住人口入户必须同时满足5个条件。除保留“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和固定住所”这一要求外,将之前的“连续在本市居住满7年”的规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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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高新区一家外资企业工作的希先生很郁闷。2002年,希先生大学毕业后就来到珠海参加工作,6年来没离开过珠海。去年8月份,他用这几年的积蓄买了套二手房,但二手房购房入户的政策在2005年就已取消。 今年4月份,媒体报道的“取消一切形式的购房入户”后,他担心暂住人口入户政策也要变。于是致电询问市公安局户政科,被告知这一形式的入户政策尚未变化。5月23日,还是不放心的他到居委会询问,“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提醒我,‘要办就抓紧时间了,以后恐怕就难办了。’”工作人员拿出一份6月1日将新实施的户口管理规定。“在看到暂住人口入户需有市级以上个人荣誉时,我一下泄气了,入户没指望了。”希先生无奈地说。
是的,取消了。佛山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将购房者纳入积分制统一安排,明确不执行原购房政策,同时取消购房政策性借阅生待遇,设定过渡期,将房地产状况作为申请入住、入学的积分指标。
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可以申请市常住户口。(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7年(二)持有期限按规定参加市内城市社会保险7年(三)持有期限依法在市内缴纳所得税(四)在市内被聘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专业和职业对应(五)不违反国家和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籍登记。现役军人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相关规定办理。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外国人和没有国籍的人的户籍登记,除法令外还有规定,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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