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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新规定。暂住人口必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除了保留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固定住所的要求外,还将之前的在本市连续居住满7年的规定改为5年,增加了获...
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的《省》连续满1年,并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一、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二、在海珠区合法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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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的《省》连续满1年,并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一、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二、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就业;三、在海珠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申请人随迁子女须具有中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积分制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即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尚未入学;二、申请积分制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广州积分入户政策将迎来重大变化 3日起,《关于加强广州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征求公众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州积分入户指标将从7项增加至12项,并首次增加信用情况等减分指标,申请积分入户的分数从60分提高至85分。
新规则予以取消。暂住人口入户必须同时满足5个条件。除保留“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和固定住所”这一要求外,将之前的“连续在本市居住满7年”的规定改为“5年”,同时增加了“取得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在本市连续缴纳满五年的社会保险金”3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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