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取消新规定。暂住人口必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除了保留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固定住所的要求外,还将之前的在本市连续居住满7年的规定改为5年,增加了获...
并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可入户珠海。 (一)自申请迁入本市之日起五年内在本市连续居住; (二)自申请迁入本市之日起五年内,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定居方案的通知》(国家发行〔2016〕72日)《城市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不得采取积分定居方式》的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从2017年开始停止外来劳动者积分制入户政策,《珠海市外来劳动者积分制入户实施方法的通知》(珠人社会〔2010〕248号)和相关配套文件同时废止。
是的,取消了。佛山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将购房者纳入积分制统一安排,明确不执行原购房政策,同时取消购房政策性借阅生待遇,设定过渡期,将房地产状况作为申请入住、入学的积分指标。
符合以下条件可入户珠海: 一、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准予迁入; 二、连续居住满五年.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五年.合法稳定住所; 三、珠海市人才引进批准人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3人已浏览
986人已浏览
3,339人已浏览
2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