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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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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人)完成的活动。 资质首次申请办理程序: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3、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4、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5、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6、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一、办理劳务派遣资质应出具下列材料: (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 (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劳务派遣资质怎么办理?办理《劳务派遣资质证书》流程: (1)劳务派遣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到市、区县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2)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3)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 (5)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资质证书》。
办理施工劳务资质的方式是: 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委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委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3.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4.公示完成后,没有问题的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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