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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指商品房符合预售...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指商品房符合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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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不能交易。预售房地产开发商应持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是违法的。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视为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合法有效的预售许可证的,可视为有效。
房屋预售许可证遗失,首先需要办理遗失公告,然后申请补办预售许可证。需要带相关材料去省级以上报刊媒体公告声明。公告满六个月后,申请人才可以申请办理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5、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6、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1、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第六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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