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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内的房屋建筑施工应由当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其质量问题应由主管部门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俗称“质监站”。...
一般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有哪些的问题,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主要内容有: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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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房屋质量的标准是:必须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具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煤气、上水、电热、污水、路通,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平整,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对于房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给出的楼房质量检测鉴定内容及程序如下: 1、调查房屋的建造、使用和修缮的历史沿革、建筑风格、结构体系等资料; 2、建立总平面图、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结构平面、主要构件截面等资料; 3、抽样检测房屋承重结构材料的性能,构件抽样数量和部位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抽样部位应含有代表性的损坏构件; 4、检测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等的完损程度、分析损坏原因; 5、检测房屋倾斜和不均匀沉降现状; 6、根据实测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按现有荷载、使用情况和房屋结构体系,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房屋现有承载能力; 7、根据实测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按现有使用荷载情况和房屋结构体系,以上海地区地震反应谱特征,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房屋现有抗震能力并复核抗震构造措施; 8、检查房屋设备的运行状况。保护建筑质量综合检测方案和报告必须按规定报市房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技术审查。
有关房屋质量检验标准的法律规定如下: 《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全国质量检验活动,制定检验机构资质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质量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办法》第四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验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规定的质量检验业务,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根据检测业务内容,检测机构资质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检验机构资质标准由附件二规定。 检验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验业务。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质量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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