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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了开发商既构成根本违约,又构成欺诈的情况(其中属于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3种),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
开发商宣布破产,其资产如果被法院拍卖,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的买方业主是可以要求拥有优先清偿权的。其他的只能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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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家中从祖上流传下来的房屋,尤其是从20世纪50年代到60年带这段时间流传下来的房屋,由于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即便是没有任何证件也算是合法的,可以获得全额补偿。 2、新房新规矩,老房老规矩。简单来说,只要房子建造时是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的,都可以获得赔付。 3、代代相传的祖屋,只要认定成功即可获得赔付。 4、因城市发展需要规划拆迁的房子,这种情况多见于城市周边。
若是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需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双方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至于定金的处理方案,则是根据各自的过错来决定是丧失定金、双倍返还或者是部分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可知,如果因当事人一方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来处理,比如基于出卖人欺诈等原因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房屋买卖合同在下列情况下无效: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二、违反公序良俗;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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