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扣除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除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
劳动者急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发放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扣除工资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他的。
根据法律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到劳动者离职之日止,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如果用工单位恶意拖欠或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1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1,935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