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公司可以和未毕业的学生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该学生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还未毕业的学生出来实习是不能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未毕业的大学生属于在校学生,不能够成为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主体,所以用人单位可以不与在校生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如果已签订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1、个人不能作为劳务派遣单位,你的组织行为不属于劳务派遣。 2、未毕业学生一般不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构成雇佣关系。 3、如学生从事雇佣工作期间受到损失,用人单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生因重大过失或故意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学生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你作为组织者,如有过错,也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用人单位与学生签订书面协议并为学生购买人身保险的,可减少一定的法律风险。
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在校学生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尚未毕业的学生只要不在《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禁止范围内,就可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里要正确理解《意见》第十二条的立法精神。《意见》第十二条是为了考虑零星的工作时间而设立的,不禁止不签合同。《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不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8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