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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受伤不是工伤。劳动关系条件下存在工伤,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劳动关系证明。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
雇佣关系是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但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要求雇主承担各项赔偿的。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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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临时雇佣关系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不属于工伤,一般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属于承揽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在于:1、雇佣关系中雇佣人与雇员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佣人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雇员的劳动系一种从属性劳动;承揽关系中,定做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拥有完全的自主权,定做人无权干预,承揽人的劳动是一种独立劳动。2、雇佣关系中,雇佣合同的标的注重雇员无形的劳务给付,以供给劳务本身为目的;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合同的标的着重表现为物化的劳动成果,重在有形工作的完成,是以提供通过劳务产生的工作成果为目的的。可见,雇佣关系侧重于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行为,承揽关系则侧重于通过劳动完成的劳动成果。3、债务不履行时,两者是否构成违约的标准不同。承揽属于交付劳动成果型的合同,没有交付成果或交付的成果不符合约定,即构成违约;而雇佣不涉及工作成果的交付,侧重于提供的劳务是否合格,雇员未按照雇佣人的要求提供劳务即构成违约。4、归责原则不同。在雇佣法律关系中,雇主对雇员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只要雇员在进行受雇工作中因工遭受伤害,雇主就应给予赔偿,雇主不存在免责事由;而在承揽法律关系中,因双方是合同关系而不存在侵权关系,承揽人受伤不属于合同调整范围,不适用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承揽人在完成承揽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或自身损害的,定做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如果定做人对定做、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承担与其过失相适应的赔偿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5、报酬的支付标准二者也有区别。雇佣关系中雇员的工资系计时工资,而承揽法律关系中承揽人的报酬则系计件报酬。
雇佣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完成工作造成的伤害属于工伤。只有劳动关系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雇佣关系中的人身损害的,按人身损害纠纷处理。【辟谣】工伤必须住院吗?真相:不是分析:因为工伤认定不一定需要病例或病历,所以不一定需要住院,所以回答了工伤认定一定要住院吗?这个问题,至于是否需要,要看员工的实际情况。【提醒】工伤认定的条件和规定是什么?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其他工伤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2、维护国家利益,如应急救援和救灾。公共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争。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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