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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工作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伤应属于工伤.你的工伤发生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以前,应适用当时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施行办法>计算工伤赔偿,二十一...
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当视同工亡,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的;如果只是意外事故的话,将不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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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雇可以主张赔偿金。赔偿金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如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到当地街镇所设劳动监察中队或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受伤,那么事故是符合判定为工伤的条件。但是员工工作对象如果是单位的话,那么可以按照工伤流程处理。如果工作的对象并非企业、单位、个体户而是私人临时施工,那么不应该判定为工伤,但是雇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雇主位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法定的赔偿义务,不能够通过协议来免除法定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作为劳动争议的律师,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劳动关系的存在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合同为前提,只要你能够证明是在劳动过程中受伤,单位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对于临时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经将临时工废止,也即不存在临时工的说法了,也就是说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但是劳动者涉及的劳动关系有三种: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不出意外的话,你应当属于第一种,虽然你工资日结,但是你每天的劳动时间一定超过8小时。如果不超过4小时,就是非全日制用工。另外,只要是劳动关系,存在一天,单位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全额赔偿。2,法律规定,对于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有2中赔偿途径,一按照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直接到法院起诉赔偿,这种赔偿时间段,拿钱快;二,按照工伤赔偿,这种赔偿先做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对方不服还可以到法院起诉,时间非常漫长,拿钱也不一定多。所以,哪条路,请当事人选择。3,至于赔偿项目:无非是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怎么赔偿,具体数额,没有看到你的证据我也没法计算。4,如果双目失明,影响的是一辈子,生活,工资等都会受到深深的影响。建议你不要妥协,应当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毕竟我们是在行使正当权益。 修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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