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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有...
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超过1年的不受理。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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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论什么原因离职,均有工龄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发放,这是法律规定的,不是他们想不承认就可以作罢的; 2、如果想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再准备一份起诉状就行了;仲裁没那么复杂,证据准备的越充分越好; 3、法律的确有类似的规定——如企业经营困难,经职工大会同意,并报劳动局备案后,可以延迟发放职工工资,但延长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就是说企业经营困难,需要经职工大会和劳动局双重确认同意后,才可以延迟发放,而且不得超过一个月,并且只能延长一次,不得多次延长。所以,公司的做法肯定属于无故克扣、拖欠职工工资,依法可以要求额外支付25%的赔偿金; 4、最后说一句:告诉你以上信息只是帮你明确你的权利,而不是为了让你真的走到仲裁和诉讼那一步,毕竟打官司对公司和个人都是劳民伤财的事情,而且按照正规程序,拖个一年半载也很正常,所以如果能协商解决,尽快拿到补偿,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但协商就意味着可能会有一定的牺牲,比如25%的赔偿金就很难拿到,因此你自己选择吧。祝好运 展开剩余46%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以应发工资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不按时或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属于违约情况,此时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可以对用人单位加处赔偿金。 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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