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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辞职的员工能追究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内,用人单位可以提起...
可以,要有其它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卡,工作牌,工作服,工资表,其它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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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规对劳动者因过失或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应否给予赔偿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但从民法的相关原理来讲,有过错的劳动者当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在劳动法中有一定的限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责任时,通常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属故意或重大过失;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并已告知劳动者;关于赔偿在中有明确约定或在规章制度中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民法的相关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和《》第39条第3款的规定来追究劳动者的过错责任,可采取的措施有两种: 1、经济赔偿。当劳动者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时,应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但这种赔偿应仅限于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为此向工伤职工支付的各项补偿和赔偿不应计算在内;如损害是因劳动者过失行为所导致,则应根据过失的轻重、损害的程度和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水平,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仅为一般过失的,一般可免除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2、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5到10级伤残和不构成伤残者。
离职后一年内如果因为离职前的工作原因而产生了劳动争议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追究劳动争议中的工作责任。其主要是指在离职前存在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的,可以追究其赔偿责任。
工伤之后辞职,如果有相关赔偿是可以请求的。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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