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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超过医疗期太久就有可能会提出解除:1、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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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因此,劳动者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如在治疗完成后仍不能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根据两个因素确定:一是我的实际工作年限,二是我单位的工作年限。具体医疗期限如下:1。实际工作年限不足十年的,本单位工作年限不足五年的,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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