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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这种解除权是不附加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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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也是无效合同,劳动者收集好老劳动合同,辞职时或这被辞退时收集好其他证据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又因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综上,刘某的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并可不支付刘某经济补偿金。 此外,依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二条,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赔偿金。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将其解雇行为是合法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企业书面通知后,员工仍不与企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并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法向该员工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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