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形: 第一、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 第二、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取得商品...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具体情形有: 1、在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房; 2、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交付; 3、交付核验后确实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4、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居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应予以支持。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以支持。
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项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 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即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业主们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或者房子不具备入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合同条款:合同中规定开发商的交房时间,每逾期一日,开发商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一违约金,逾期超过三或六个月,购房人可以退房,开发商应承担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约定过低,既不能弥补购房人损失,又不能对开发商起到制约作用。 二、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