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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情形出租人可收回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4条及其他有关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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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情形出租人可收回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甲方)哪些情况可以收回房屋,有以下几点供您参考: 1、参考合同作为出租人任何时候都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商业活动,包括出租房屋时同样的道理。因此首先要参考合同内关于租赁方是否违反合同内相关条款,是否达到出租人可收回房屋的条件。 2、例如:合同内明确约定, (1)租赁方拖欠租金水电暖等费用逾期多少日的,出租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租赁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或破坏房屋主体和结构的,出租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租赁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经甲方或有关部门检查后逾期仍未整改的,出租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租赁方在承租房屋内从事违法国家法律法规活动的,出租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租赁方违反其它约定条款的,出租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以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约定违约条款,只要是合同内明确约定的,租赁方违反相关条款,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的,按照合同执行即可。
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情形出租人可收回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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