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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工资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分别为:初中毕业生57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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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新职工入职流程和相关手续主要共分为六大步骤: 一、入职准备 1、确认新职工报到日期,通知新职工在报到之前来公司明确报到需注意事项:所需资料、体检以及其他须知。 2、人力中心向合格者发送《录用通知书》。 3、通知人事助理准备好新职工入职手续办理所需表单并负责依据《新职工入职通知单》内容落实各项工作: 行政办负责发放办公用品; 用人部门负责安排办公位,申领电脑、电话; 信息组负责开通邮箱、帐号、调试电脑设备等; 办理职工工号及出入登记打卡。 二、入职报到 1、人力中心向新职工发放《新职工报到工作单》,并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介绍公司情况,引领新职工参观公司、介绍同事; 将新职工移交给用人部门; 网上发布加盟信息更新职工通讯录。 2、用人部门负责的工作 负责安置座位,介绍并帮助熟悉工作环境; 制定专人作为新职工辅导员,介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三、入职手续 1、填写《职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职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职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职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职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职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职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职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四、入职培训 1、组织新职工培训。 2、相应职能专业技术培训。 3、不定期举行由公司管理层进行的企业发展历程、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能与关系等方面的培训。 五、转正评估 1、转正是对职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转正对职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职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职工自我提高。 3、一般职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进行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4、新职工工作满实习期时,由人事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职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职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六、入职结束 新职工根据《新职工报到工作单》要求,待各项工作落实后,于试用期结束时,将此表签字后,归档人力中心。
办理住房过户手续,需要房主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证明,土地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然后由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受让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本,婚姻情况注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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